新政一
增值稅稅率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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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一
增值稅稅率簡并
從2017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一)為什么要簡并增值稅稅率?
首先,是為了進一步減稅降負。減稅降負將成為我國稅收政策調整的大方向。此次國務院審議確定的六項減稅措施,簡并增值稅稅率是第一項。因此在具體的政策設計中,充分體現了減稅這一政策精神。比如,適用13%稅率的貨物,全部下調至11%,沒有任何貨物稅率上調。
針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有可能出現的即期稅負上升問題,對這部分產成品適用17%稅率的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給予了維持稅率調整前后扣除力度不變的配套政策,相當于國家從稅收角度多給了2個點左右的補貼,少征多扣,也是減稅措施。
其次,是為了進一步完善稅制。從國際增值稅發展實踐來看,為了實現增值稅稅收中性的目標,各國逐漸追求更為簡明的增值稅稅制,簡并稅率、減少優惠、拓寬稅基已經成為增值稅發展的趨勢和主流。
目前實施增值稅制度的160多個國家中,一檔稅率的約占45%,二檔稅率的約占30%,三檔稅率的約占15%,四檔及四檔以上稅率的國家約占5%。我國四檔稅率并存的情況,導致稅制較為復雜,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的現象比較普遍,拉大了行業間稅負差距,抑制了增值稅中性作用的發揮。對于企業,尤其是混業經營企業,增加了核算難度,不利于稅收遵從。對于稅務部門,也不利于稅收執法。因此,在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后,優化簡并增值稅稅率,是規范稅制的必然要求,是我國下一步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重點和方向,這也是增值稅立法的要求。
(二)政策主要內容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4月28日發布《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中明確:
1、從?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2、對于可以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做了規定
一是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三是續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
四是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五是出口退稅政策做了相應調整。出口退稅與增值稅稅率下調同步,相關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也將調整為11%,并給了相關過渡政策。
(三)納稅申報表做了相應調整
為配合稅率簡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了微調,主要有兩點。一是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納稅人的銷售情況,11%稅率一欄拆分為兩欄,分別填報適用11%稅率的貨物和服務,就是貨物和服務要分開。二是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中,增加了“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欄次,用于單獨填報由于維持改革前后扣除力度不變,納稅人的“加計”扣除的進項稅額。
新政二
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這一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新政三
激勵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一)如何評價科技型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采取企業自主評價、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科技部服務監督的工作模式。企業根據《科技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規定的條件進行自主評價,按照自愿原則到“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填報企業信息,經公示無異議的,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省級科技管理部門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以下簡稱“登記編號”),企業憑登記編號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已入庫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登錄服務平臺進行信息更新和自主評價,仍符合條件的,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繼續賦予登記編號??萍夹椭行∑髽I的具體評價條件可查閱國科發政〔2017〕115號的規定。
(二)研發形成無形資產的處理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這里所稱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是指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無形資產,包括在2017年以前年度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形成的無形資產,均可適用175%在稅前攤銷的優惠政策。
舉例一 某科技型中小企業在2016年1月通過研發形成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100萬元,攤銷年限為10年。假設其計稅基礎所歸集的研發費用均屬于允許加計扣除的范圍,則其在2016年度按照現行規定可稅前攤銷15(=10×150%)萬元,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稅前攤銷17.5(=10×175%)萬元。
舉例二 某科技型中小企業在2018年1月通過研發形成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100萬元,攤銷年限為10年。假設其計稅基礎所歸集的研發費用均屬于允許加計扣除的范圍,則其在2018、2019年度每年均可稅前攤銷17.5(=10×175%)萬元。
(三)稅務機關簡化備案程序和證明材料
科技型中小企業憑登記編號申報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75%的優惠政策。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稅收優惠備案,將登記編號填入《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具有相關資格的批準文件(證書)及文號(編號)”欄次即可,不需另外向稅務機關報送證明材料。企業只要在匯算清繳期內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其匯算清繳年度即可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
舉例 某科技型中小企業在2018年5月取得入庫登記編號,2018年5月正值2017年度匯算清繳期間,因此,該企業可以在2017年度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75%的優惠政策。
若科技型中小企業被科技部門撤銷登記編號,則相應年度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已享受的應補繳相應年度的稅款。
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事項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執行。
新政四
鼓勵企業和個人向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河北省屬于試點地區
在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沈陽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展試點,從今年1月1日起,對創投企業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可享受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將享受這一優惠政策的投資主體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創投企業的法人合伙人擴大到個人投資者。政策生效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也可享受這一優惠。
(一)適用條件
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必須滿2年。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的,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投資額的70%可以用于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適用范圍
該項政策僅在部分地區試點且僅限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河北省屬于試點地區,在我省注冊成立的創業投資企業或向注冊地位于我省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天使投資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該政策。創業投資企業必須是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或《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的查賬征收企業。天使投資人不能是與初創科技型企業存在密切關系的人,如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雇員或其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或與初創科技型企業存在勞務派遣等關系等。投資后2年內,創業投資企業及其關聯方、天使投資人及其親屬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上述企業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試點執行,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試點執行。執行日期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在執行日期后投資滿2年,且符合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該項稅收試點政策。
(三)什么是初創型企業
初創科技型企業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下同);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后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四)政策亮點
1、定向扶持初創科技型企業。2017年之前,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對象是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才可以享受投資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為定向扶持初創科技型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也可享受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
2、限定現金投資,解決初創科技型企業資金需求。享受財稅〔2017〕38號文件規定的稅收試點政策的投資,僅限于通過向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直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股權投資,不包括受讓其他股東的存量股權。
3、適用范圍廣,企業、個人均可享受。對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不僅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本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也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天使投資個人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4、優惠幅度大,計算簡便。一是簡化了投資期限的計算。投資期2年的計算,以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投資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日期起滿24個月即可。對于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只需要合伙創投企業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滿2年,不需要合伙人對該合伙創投企業的實繳出資也滿2年。例如,某合伙創投企業于2017年12月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假設其他條件均符合文件規定。合伙創投企業的某個法人合伙人于2018年1月對該合伙創投企業出資。2019年12月,合伙創投企業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時,該法人合伙人同樣可享受稅收試點政策。二是對法人合伙人投資于多家合伙創投企業,明確可以合并計算可抵扣的投資額和分得的所得。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注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三是初創科技型企業確定條件計算簡便,如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20%的要求,規定只要2年平均比例不低于20%即可。假設某公司制創投企業于2017年5月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其他條件均符合文件規定。初創科技型企業2017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成本費用1000萬元,2017年研發費用占比10%,低于20%;2018年發生研發費用500萬元,成本費用1000萬元,2018年研發費用占比50%,該企業2年平均研發費用占比高于20%,該公司制創投企業可以享受稅收試點政策。
(五)需要注意的事項
應注意遵循稅務機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計算優惠,準備資料,進行優惠備案。
新政五
個人購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試點政策推至全國
從今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
新政六
將部分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9年底
將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9年底,包括: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并將這一優惠政策范圍擴大到所有合法合規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按規定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企業)所得稅等。